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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和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08 文章来源: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佚名

  沪文旅发〔2022〕64号

  

  各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各文旅企事业单位:

    中秋、国庆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增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加强文旅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督促行业从业人员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根据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要求,对文旅行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强调以下要求:

    1、落实员工管理全覆盖。各文旅企事业单位应将外单位派驻人员、第三方外包人员等统一纳入管理,实施无差异化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实现员工防疫管理全覆盖。

    2、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做好全体员工的每日两次测温登记。旅游住宿业、乡村民宿、娱乐场所、棋牌室、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密室剧本杀等行业的所有员工,以及A级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单位和其他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直接接触游客、观众、消费者的员工要每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其余人员每两日1次核酸检测、每日1次抗原检测,并做好台账记录,如属地防控部门或其他行业部门要求的频次高于上述的,从其要求。要积极推进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实现“应接尽接”,符合条件的应接种疫苗加强针。

    3、严格上岗工作规范。各文旅企事业单位要完善场所区域划分和岗位设置,固定岗位、固定区域、固定人员,避免不同区域、岗位的人员相互串岗。

    4、强化员工个人防护。各文旅企事业单位应教育引导从业人员加强自我防护,规范佩戴口罩,高风险岗位可额外采取佩戴KN95/N95口罩、佩戴护目镜/面屏、隔离衣等防护措施。坚持不扎堆、不聚集,严格控制个人聚会规模,尽量使用非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坚持非必要不离沪,确需离沪的从业人员应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并在回沪后继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如近期曾前往国内涉疫区域的,应在抵沪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如实提供旅居史及同行人员信息,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9月7日


原文链接:http://whlyj.sh.gov.cn/jqxxgk/20220907/25a615e6ad884d2c826c946bd5129ca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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