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关区文化遗产保护再添新成果
时间:2025-11-12 文章来源: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近日,长春市南关区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正式公布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中经专家论证与审核登记的10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将其纳入区域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管理,明确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此次10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公布,是南关区深化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南关区文化和旅游局要求文物管理使用单位,严格遵循“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依法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明确具体管理责任人,将文物保护纳入相关规划体系,妥善平衡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的关系,切实守护好区域历史文化根脉。
目前,包含10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具体信息的《南关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单公布目录》已作为附件同步发布,公众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了解详情。
原文链接:http://whhlyt.jl.gov.cn/dfwhxx/202511/t20251111_9350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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