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首次立法规范民宿业发展
时间:2025-12-01 文章来源: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云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11月26日审查批准《大理白族自治州民宿管理和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云南首次以立法形式规范民宿产业发展。
《条例》对民宿的开办、经营、管理、发展等进行明确,在民宿与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及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作出规定。
文化传承方面,《条例》明确,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以及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的民宿,其建筑层高、建筑风貌等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护规划;涉及文物保护利用的,应当符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民宿在建筑设计、空间布局、装修装饰、景观营造等方面,应当体现地域特色文化,保持房屋建筑风貌与当地风貌、景观环境相协调。
据了解,民宿立法是大理州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随着旅游业从粗放式扩张转向精细化运营,民宿作为核心载体,其规范化管理已成为产业升级的突破口。《条例》的出台,一方面以立法规范民宿管理和经营,将有效遏制无证经营、虚假宣传、卫生不达标等乱象。另一方面将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纳入法治框架,避免民宿发展对自然景观和乡土文化的破坏。(宋海燕)
原文链接:https://whly.hebei.gov.cn/c/2025-12-01/5833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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