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开展文物保护单位违法建设专项整治
时间:2025-12-02 文章来源: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深刻汲取各类文物违法建设案件教训,坚决遏制全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乱象,切实筑牢文物安全红线底线,确保文物本体安全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日前,安徽省文物局印发方案,在全省开展为期4个月的文物保护单位违法建设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聚焦全省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同时明确,各市结合专项行动,同步对辖区内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整治重点为未经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内进行民宿、餐饮、商业开发等经营性建设的;违规修建围墙、大棚、停车场等设施,破坏文物本体及历史风貌的;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与文物风貌不协调的高层建筑、大型工程的;未履行考古前置手续,擅自开展土地征收、工程建设导致文物受损的;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等6类问题。
为确保整治成效,方案明确了省、市、县(区)及相关协同单位的职责分工。突出闭环管理,要求各级按照“动员部署与自查摸底、集中整治与案件查办、总结提升与建立长效”三个阶段组织落实。突出重点环节,自查要采取“拉网式”排查与“地毯式”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一单位一台账、一问题一措施”的排查整治机制。从严查办典型案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追责问责。强化监督指导,省文物局将采取卫星遥感执法监测、实地查看等方式组织抽查验收,对整治不到位、问题反弹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限期整改。
原文链接:https://ct.ah.gov.cn/zwxw/wlyw/807804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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